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体育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0]13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十七日
贵州省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 5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省通字第29号)。贵州省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贵州省体育局。体育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体育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指导管理省级体育社团和协会及各行业、各部门体育协会的工作交由省体育总会和局属事业单位承担。
2、将指导全省体育科学学会的工作交由局属事业单位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
1、取消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做好学校、企业、机关、部队和农村体育工作的职能。
2、取消指导全省体育宣传出版工作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省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定全省体育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全省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指导全省体育工作,协调体育事业的发展。
(五)组织参加和举办国内、国际体育竞赛,承办全国性体育竞赛;制定全省性的体育竞赛制度和计划,组织指导全省性体育竞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