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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体育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0]13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十七日

贵州省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 5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省通字第29号)。贵州省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贵州省体育局。体育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体育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指导管理省级体育社团和协会及各行业、各部门体育协会的工作交由省体育总会和局属事业单位承担。
  2、将指导全省体育科学学会的工作交由局属事业单位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
  1、取消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做好学校、企业、机关、部队和农村体育工作的职能。
  2、取消指导全省体育宣传出版工作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省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定全省体育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全省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指导全省体育工作,协调体育事业的发展。
  (五)组织参加和举办国内、国际体育竞赛,承办全国性体育竞赛;制定全省性的体育竞赛制度和计划,组织指导全省性体育竞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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