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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高登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高登国际大厦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280号 2000年10月8日)


沈阳高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高登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确保大厦的正常运营,给产权人和业主创造良好的办公经营环境,根据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设施功能和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高登国际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环境美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水电费、电梯运行和中央空调等服务。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住户公布物业管理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四、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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