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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价费字[2000]335号 2000年10月23日)


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报告》(鄂会考办发[2000]11号)收悉。鉴于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时间、组织工作及考试生源等情况发生变化,同意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将具体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科40元。具体分成比例由你办根据省、市、县组织考试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即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四科,即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财务管理、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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