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法制办公室关于我省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报告的通知
(琼府办[2000]12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法制办公室《关于我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的报告》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行政复议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政府的形象,全省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提高政府自我约束、自我纠错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错案追究责任制,切实使行政复议工作在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从严治政,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于我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1990年国务院发布《
行政复议条例》以来,我省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很大发展,特别是去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
《行政复议法》)正式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对行政复议工作更加重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一步增强了运用行政复议制度,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行政复议工作的加强,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一、行政复议工作基本情况及特点
自1991年1月1日起到去年年底止,省行政复议机构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2件。今年1至9月,已受理99件,相当于前9年受理案件总数的一半。从今年受理案件的分布看,各市、县的82件,省直部门的17件;从受理的案件种类看,属于行政处罚的29件,属于行政确权的66件,其他类型4件;从申请人看,公民提出申请的22件,法人提出申请的7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