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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编制全省货物进出口配额(包括各种贸易方式)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我省货物进口配额的分配和管理,监督配额的使用;负责进口商品核定公司经营权的申报审理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货物进出口配额招标的有关工作;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后的有关事务;协调管理全省货物进出口经营;负责全省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加工贸易和境外加工贸易等工作;联系国家各进出口商会。
  (六)机电产品进出口处
  贯彻落实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和执行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机电产品进口申报、协调、审批工作;协调、管理全省进口机电产品的招标工作;对全省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控,调整机电产品出口商品结构,推动机电产品出口体系建设和出口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
  (七)外商投资管理处
  研究拟定全省外商投资促进战略,分析、研究全省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省政府、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报送有关动态;研究拟定和执行外商投资的政策、管理规章,参与制定外商投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汇总、发布《安徽省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编报下达和组织执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配额年度计划;宏观指导和管理全省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核准工作;审理、转报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指导和管理全省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审批外资企业进口设备清单,核发免税项目确认书;负责省外商投资商务网的业务指导;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联系、指导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工作。
  (八)国外经济合作处
  归口管理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监理及其他形式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外经统计工作;负责本省使用国际经济合作基金项目的审核报批;负责我省对外援助项目的跟踪、管理、协调;管理本省接受双边、多边及国际民间机构的无偿援助项目及相关的业务;组织、指导外派劳务人员、援外人员的业务培训;联系有关商会等工作。
  (九)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处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规章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负责国家禁止、限制出口技术的初审和转报;负责全省高新技术产品、成套设备的出口和政策性信贷联络工作;负责技术及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的市场开拓与协调管理;负责外经贸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和信息化、标准化等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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