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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通知
(川价函[2000]273号 二000年十月十日)
眉山地区物价局:
你局眉地价费(2000)17号“关于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报告”收悉,根据《四川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为30元/人/次。
二、
瓦屋山森林公园内不得再设园中园,加收其它费用。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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