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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湖北金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湖北金虹石油化工
有限公司液化气出厂价格的批复
(鄂价能交函字[2000]134号 2000年10月13日)
潜江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湖北金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液化气出厂价格的请示》(潜价审[2000]28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目前液化气市场行情,经研究决定,对湖北金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液化气出厂价格批复如下:出厂中准价每吨为3000元,企业可在上下浮动5%的幅度内自主定价。以上价格从二000年十月十五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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