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加快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发[2000]27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劳动局《关于加快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0年十月十三日
关于加快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意见
(市劳动局 2000年9月27日)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是确保离退休金按时足额发放的重要手段,也是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据统计,截止8月底,我市有企业离退休人员22.3万人,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人数仅为33893人,社会化发放率为15%,位于全省最低,与中央和省提出的2000年发放率达80%以上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其中:市区从8月份起社会保险费实行了税务征收,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尚未正式启动;江阴市社会化发放率达100%,但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部门征收工作尚未开展;锡山市虽从1997年就对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但进展缓慢,目前也仅为41%,这与该市基金运行有积累的条件状况不相符合,特别政府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未完全到位;宜兴市目前社会化发放率为13.4%,全额征缴工作尚未实行。
综上所述,我市养老金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差距较大,问题突出,为加快实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步伐,如期完成省下达的目标,确保今年年底全市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80%以上(其中市区、江阴市、锡山市要达到100%,宜兴市达80%),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实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切实加强领导,克服困难,狠抓落实,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奋战四季度,不折不扣地完成省下达的目标。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56号)精神,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尽快建立“地税征收、财政监督、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新机制。对尚未实行税务征收的地区年内要力争到位;对目前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差额缴拨的地区要在年底前尽快实行全额征缴。
三、排出计划,分步实施,确保到位。市区在今年8月份对纺织、机械、医药、新区四个行业和地区实行养老保险费全额征缴的基础上,从10月起,对这四个行业和地区所属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从9月起,对冶金、化工、丝绸、交通、崇安区所属企业实行养老保险费全额征缴;从10月起,所有行业均实行养老保险费全额征缴;到今年年底,市区企业基本实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宜兴市、锡山市要尽快实行全额征缴,在此基础上,加快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进度;江阴市、锡山市要制订实行税务征收工作的计划,尽快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