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电子商务安全
数字证书认证服务价格的批复
(鄂价房服字[2000]323号 2000年10月16日)
省国民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转来的湖北省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电子商务安全数字证书价格的申请报告》悉。鉴于湖北省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是我省唯一从事电子商务安全证书制作、颁发和管理的权威性机构,且公司实行市场机制运行的实际情况,为推进我省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强电子商务安全数字证书认证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服务价格行为,经研究,现将电子商务安全数字证书认证的服务价格问题批复如下:
一、电子商务安全数字证书是一种经过加密而用来标识参与电子商务各方身份的电子文件。省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中心对用户开展电子商务活动,颁发电子商务安全数字证书、证书更新、挂失等服务时,按照“有偿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原则,可适当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电子商务安全数字证书的服务与收费,必须坚持用户自愿的原则。你公司不得强制用户使用安全数字证书和提高收费标准。
三、所收费用应专款用于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