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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提出全省利用国外和省外资金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投向;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总量控制计划;提出国外、省外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和方向,贯彻执行国家指导外商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外商产业目录,监测和分析利用国外、省外资金的状况;审批或申报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省外投资项目;负责国外贷款信息系统、技术引进系统的运行操作。
  (十五)以工代赈办公室。
  编制全省以工代赈和扶贫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以工代赈和扶贫开发的方针和政策,协调全省以工代赈和扶贫开发重大问题,审批限额以上以工代赈和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和扶贫开发项目。
  (十六)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计委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单列行政编制5名。
  四、人员编制
  省计委机关行政编制为8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总经济师1名,巡视员或助理巡视员4名;正副处长(主任)33名(含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调研员或助理调研员6名。
  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单列编制4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中,处级领导职数1名。
  五、建立省计委机关服务中心。为委属县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8名(含省西部开发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后勤服务人员),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中心”领导职数3名。
  六、其他事项
  (一)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处级),单列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兼),副主任2名,处级稽察特派员12名,特派员助理1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其人员列入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
  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设在省计委,稽察特派员由省计委委派和管理。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和省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二)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贵州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0]省通字第14号),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计委,行政编制为8名。其中,主任1名(兼),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兼职副主任3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其党务、人事、行政、后勤等工作由省计委管理。办公室设综合规划组、农林生态组、经济社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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