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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
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0]013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二十五日

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59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2000]省通字第29号),保留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工作的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贵州省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印刷业(含包装装潢)的监督管理工作。
  2、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3、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变更和内部资料的审批管理工作,承接境外一般出版物印制和图书二级批发单位的审批管理工作。
  (二)转变的职能。
  1、将出版物市场稽查职能交由出版物市场稽查队承担。
  2、将计算机软件、作品著作权和涉外音像制品合同的登记,涉外录音录像作品著作权的认证,法定许可使用作品使用费的收转,侵权作品的鉴定,著作权法律咨询服务,条码技术运用,与新闻出版、版权管理有关的各种证件的制作等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职能交由局属事业单位承担。
  (三)下放的职能。
  1、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及出版物排版、制版、装订专项许可企业的审核管理工作,下放给地、州、市的新闻出版机构承担。
  2、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的审批管理工作,下放给地、州、市的新闻出版机构承担。
  二、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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