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0]120号)
《河南省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十月十八日
河南省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精神,河南省接待办公室为正厅级事业单位;由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其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接待来豫的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机关现职副部级以上领导同志;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现职正部级以上领导同志;兄弟省(市、区)现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安排的省内外、国内外的其他重要宾客。协助省直部门接待来豫的中央各部门领导同志。
(二)负责接待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在我省召开的重要会议;协助有关部门安排我省重要会议。
(三)负责研究、制定省接待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程,并监督省直及市、县(市)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省接待工作和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领导中州宾馆、河南饭店、黄河迎宾馆、人民会堂、接待办汽车队等接待服务单位,并负责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经营管理,归口管理其国有资产。
(五)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接待工作信息。
(六)完成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接待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接待办公室内设4个处,规格相当于处级。
(一)接待处
负责接待来豫的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机关现职副部级以上领导同志;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现职正部级领导同志;兄弟省(市、区)现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负责接待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在我省召开的重要会议;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交办的省内外、国内外的其他重要宾客的接待工作。协助省直部门接待来豫的中央各部门领导同志;协助有关部门安排我省重要会议;协调、指导全省接待工作;为领导提供接待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