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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0]120号)


  《河南省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十月十八日

河南省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精神,河南省接待办公室为正厅级事业单位;由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其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接待来豫的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机关现职副部级以上领导同志;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现职正部级以上领导同志;兄弟省(市、区)现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安排的省内外、国内外的其他重要宾客。协助省直部门接待来豫的中央各部门领导同志。
  (二)负责接待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在我省召开的重要会议;协助有关部门安排我省重要会议。
  (三)负责研究、制定省接待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程,并监督省直及市、县(市)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省接待工作和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领导中州宾馆、河南饭店、黄河迎宾馆、人民会堂、接待办汽车队等接待服务单位,并负责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经营管理,归口管理其国有资产。
  (五)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接待工作信息。
  (六)完成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接待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接待办公室内设4个处,规格相当于处级。
  (一)接待处
  负责接待来豫的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机关现职副部级以上领导同志;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现职正部级领导同志;兄弟省(市、区)现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同志;负责接待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在我省召开的重要会议;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交办的省内外、国内外的其他重要宾客的接待工作。协助省直部门接待来豫的中央各部门领导同志;协助有关部门安排我省重要会议;协调、指导全省接待工作;为领导提供接待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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