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
撤地设市后认真搞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0]98号)
忻州、临汾、运城地区行政公署,晋中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撤地设市后认真搞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撤地设市后认真搞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
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和安排,我省的撤地设市工作正在进行。地区行政公署改为地级市建制后,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能会有较大转变,搞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将成为市人民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责。这对于促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城镇的建设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认真搞好撤地设市后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适应新建制下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撤地设市,是国家根据当前的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绝不仅仅是一个名称或形式上的改变。要深刻认识由此带来的在职能、管理体制和模式上的重大变化。就城市规划工作而言,地区行政公署作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是进行指导和行业管理,而改为市建制后,城市规划就成为市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要负责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城市规划职能的加强,就必然要求在机构、队伍建设与管理方式上得到体现,以保证其职能的有效行使。所以说做好撤地设市后的城市规划工作,首先要认识到位,要有新的观念、新的思路,才能适应新建制下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尽快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撤地设市后,原行政公署所在地城市的建制相应改变,其地位职能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适应新建制下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首先要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有关地市要把总体规划编制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市长要亲自负责,并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做好组织与协调。新设地级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要委托具有甲级城市规划设计资格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由省外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的,要到省建设厅审查资质后办理注册登记。
三、统筹兼顾、综合布局,制定高水平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新的城市总体规划,要紧紧围绕国家正在实施的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小城镇发展、经济结构调整、西部大开发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从区域经济出发,对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定位,并对市域范围内城镇的发展以及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进行统筹安排。要按照提高和完善中心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和改善城市环境的要求,合理调整原地区所在地的城市布局和配置相应的基础设施。要十分注重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根据当地的历史和文化特点,精心塑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