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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辽宁省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辽宁省烟草行业
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辽价费字[2000]64号 2000年10月19日)


辽宁省烟草专卖局:
  你局《关于制定辽宁省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辽烟局函(1999)13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你局烟草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收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烟草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劳动厅(辽价发(1998)156号)《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分为理论考试收费和实践操作考核收费两部分。理论考试部分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实践操作考核部分收费标准按照工种类别的三类标准收取:初级工每人70元;中级工每人100元;高级工每人140元;技师每人240元;高级工每人420元。
  2、烟草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收费标准为:初级工每人150元;中级工每人260元;高级工每人360元;技师每人440元;高级技师每人500元。培训教材费按实际工本费收取,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
  二、上述费用由省烟草专卖局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收取,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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