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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早慈巷住宅小区(19号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早慈巷住宅小区(19号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市价房发[2000]308号 二000年十月二十五日)


西安汇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早慈巷住宅小区(19号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暂行规定》考核,确认早慈巷住宅小区(19号院)为丙级收费单位。应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日常维修养护费、交通工具保管费、车辆占道停放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三、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四、早慈巷住宅小区(29号院)收费待设施完善后,另行批复。
  五、本批复从二000年十月份起执行。
  附件:一、早慈巷住宅小区(19号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二、室内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三、室外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附表:

一、早慈巷住宅小区(19号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住宅用房      营业用房
  管理服务费     8.00元/户·月   0.70元/M2·月
  日常维修养护费   0.18元/M2·月   0.60元/M2·月

二、室内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辆·月)  非常住户(辆·次)
                白天   夜晚
  摩托车  15.00元      0.50元  1.00元
  自行车  3.00元      0.10元  0.20元

三、室外汽车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辆·月)   非常住户(辆·次)
                  白天   夜晚
  小型汽车   50.00元      2.00元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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