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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滨湖俪园高层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滨湖俪园高层住宅楼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301号 2000年11月1日)


辽宁宝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滨湖俪园高层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给产权人和业主创造良好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滨湖俪园高层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0元。
  二、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按沈价发[2000]28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月12.00元(学龄前儿童免收)。
  三、油炉采暖收费标准,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00元。
  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环境美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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