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圣庙路1号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闽价[2000]函209号 2000年10月19日)
福建省广播电视中心大楼管理部:
你部《关于我部圣庙路1号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闽价(1999)房字443号)和省物委《关于省属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0)房字40号)规定,经考核,现对你公司管理的圣庙路1号综合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1、综合管理服务费:收费等级为三级;具体收费标准为:1-2层商场、营业场所每月每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下同)为2.90元,3-4层写字楼每月每平方米为2.50元,5-6层带电梯写字楼每月每平方米为3元。
2、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和水电周转金按照省物委闽价(2000)房字4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你部应继续按省物委闽价(1995)房字227号文件规定的管理服务项目提供管理服务,加强物业管理部门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