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保证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顺利施工的通告
(市政告字[2000]8号 2000年10月30日)
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是造福西安人民的一项重点工程。工程建设五年来,城区部分居民户及企事业单位已相继使用上天然气,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了市区大气环境。当前,一期工程已接近尾声,二期工程将于明年开工。整体工程规模大,涉及面广,制约因素较多,建设任务繁重。为了保证天然气工程按期实施,使更多市民和单位早日用上天然气,现就天然气工程施工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全社会都要重视天然气工程建设,要从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战略大局认识天然气工程的重要性。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和全体市民,都要积极支持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建设,为天然气工程的顺利施工创造条件。
二、天然气主体工程管道沿线的地面障碍物(民房、商业用房、临时建筑物),依据天然气规划设计要求需要拆除的应依法予以拆除,需要配合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予以配合,以满足施工和通气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不得随意损伤、破坏天然气管材及附属设施等。对于阻挠干扰施工、挑动闹事的人员,经教育劝阻仍不改正的,由当地建设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三、各用气单位庭院管线之间的连接,在无特殊情况下,必须按照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所涉及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城市市政管道施工通过,也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四、各用气单位要提前向天然气工程设计单位提供本单位小区、庭院内地下构筑物、其它管线等的竣工资料,无竣工资料的应讲明地下构筑物及管线的位置、尺寸、性质等,以便工程设计部门充分掌握情况,作出相应技术处理措施,保证施工及供气的安全。
五、对城市规划区域内市政部门未统一征用已形成的城市道路或尚未正式移交验收的城市道路,规划部门根据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需要作出管线工程规划的,沿线相关单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工程施工。
六、天然气工程施工单位,在城市道路、单位或居民小区、庭院管道施工中,要认真组织,精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要做到文明施工,尽可能减少对城市交通、市容和用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