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
关于同意富顺晨光大桥收费站迁移至晨光桥头的批复
(川交公路[2000]177号 二000年十月二十三日)
自贡市交委、财政局、物价局:
自贡市交委《关于晨光收费站迁移至晨光桥头的请示》(自交发[1999]30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富顺晨光大桥及引道工程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1994)478号文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鉴于现晨光大桥收费站(邓隆路K4+300)设置了不合理,影响了部分进行富顺县城车辆的正常通行,社会反响较大,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同意将该项目邓隆路K4+300收费站迁移至原批准的晨光大桥北桥头即邓隆路K5+22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