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加强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镇政府和基层站所推行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监督。要实行政务公开定期汇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监察机关要结合行政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等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在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审计机关对镇政府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把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结合起来。
4、建立投诉、反馈制度。各镇都设立群众意见箱和群众投诉电话,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所提出的问题,要限期答复。
5、建立群众评议制度。要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村干部、群众代表等对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评议工作可与区里组织的考评工作结合起来。
6、建立监督员制度。镇政府和站所要从各级人大代表、村干部、群众代表中聘请监督员若干名,对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7、要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和舆论阵地,对政府工作和公务员行为进行监督。在宣传先进弘扬正气的同时,要敢于揭短露丑,对情节严重的要曝光亮相。
四、加强对镇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镇政府要把镇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并经常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经常检查督促工作的贯彻落实。这项工作由政府主抓,组织、监察、民政、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要加强基层站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基层所站都必须自觉地把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纳入镇政务公开工作全局之中,在其上级部门和所在区政府、镇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各基层站所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针对本部门业务工作的特点,主动与区政府、镇政府协商,制定有关规定,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督促基层站所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其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以推动站所政务公开不断充实、完善、提高。
五、加强对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
要搞好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自觉树立起依法行政、勤政廉洁、服务群众的思想,引导广大群众关注、参与、监督政务公开活动。要注意及时总结镇政务公开的有效做法,巩固成果,逐步实现镇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使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使之成为镇政府履行公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