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晶体盐(味精添加剂)批发价格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晶体盐(味精添加剂)批发价格的批复
(闽价[2000]商字427号 2000年11月14日)


南平市物委:
  你委《关于晶体盐(味精添加剂)批发价格的请示》(南政价(2000)221号)悉。福建省盐业公司南平分公司为满足建阳武夷味精厂生产需要,从省外调进晶体盐供应该厂。在核实进货价格和费用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南平盐业分公司经营的晶体盐(味精添加剂)含税批发价格为每吨115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