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同意
省道302线北川县境湔江河大桥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川交公路[2000]192号 二000年十一月十三日)
绵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北川县城过境段-湔江河大桥收取车辆通行费立项的请示》(绵交发(2000)1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省道302线北川县境湔江河大道由夏禹大桥、龙尾山隧道、石蓑衣大桥组成,总长667.52米,其中:夏禹大桥长276.99米,龙尾山隧道长80米,石蓑衣大桥长310.53米。总投资控制在980万元以内,其中:无偿投入必须占35%以上,即350万元;有偿部分商请银行贷款630万元。根据《四川省贷款、集资修建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管理办法》,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贷款、集资修建公路的政策规定。同意该项目收费还贷公路性质立项,待工程交工验收后经审查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该项目建成后要求收费年限控制在10年以内,收费标准控制在2元/吨·次,全线设收费站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