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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永安贡川水电站建设期上网电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永安贡川水电站建设期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2000]商字435号 2000年11月14日)


三明市物委、省电力工业局:
  三明市物委《关于永安贡川水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明价(2000)176号)和省电力工业局《关于转报贡川水电站上网电价的函》(闽电营(2000)1069号)收悉。经研究,核定永安贡川水电站建设期含税上网电价为0.3661元/千瓦时,省电网销售结算电价为0.4361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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