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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加快建立市场就业机制的通知

  经济补偿金的截止时问,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可计算到1998年7月1日以后职工下岗前为止,或1998年6月30日以前离开工作(生产)岗位的,计算到6月3O日止。职工因个人原因离开企业的时间以及未进中心的下岗职工下岗后的时间,不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
  11、企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及拖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医药费、集资款等债务,应由企业以货币方式一次性予以支付和偿还。资金有困难的,可以依法通过资产变现、土地出让等途径解决。确属暂时无力支付和偿还的。可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清偿协议。
  12、下岗职工在原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出中心时由劳动部门审核认定,在劳动保障手册上注明。为确保社会关系的接续,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所获得的补偿金,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由原企业或本人一次性向社保经办机构预交社会保险费。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没有实现再就业的,其人事档案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接收;实现再就业的,由新的用人单位接收或委托就业服务机构代管。符合法定退休条件时,由人事档案接受单位到劳动部门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依法享受退休待遇。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
  13、鼓励下岗职工提前出中心。已进中。心的下岗职工在协议期内,自愿申请与企业解除协议和劳动关系的,企业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同时,经劳动、财政部门审核,可将提前出中心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一次性发给职工本人。
  14、鼓励有创业意向和创业基本条件的下岗职工参加创业培训,通过开展培训指导、政策咨询和跟踪服务。使其成功地创办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自谋职业,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私营企业或合伙经营的,工商、税务、城管等有关部门优先为其办理证照,所得税、工商行政管理费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一年。
  15、鼓励用人单位招用下岗职工。从今年11月起,用人单位招用下岗职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下岗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经劳动和财政部门审核认定,由同级财政部门按每招用1人给予1000元的奖励。奖励办法截至2OO3年12月底止(本条不适用于下岗职工在原企业重新上岗,或行政事业单位招用下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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