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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三)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或随意变更车道的;
  (四)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要求、机件失灵、不符合装载规定或者号牌字迹辨认不清的机动车的;
  (五)不靠边停车或在车辆行驶中上下乘客的;
  (六)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责令其改正违章行为,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在禁行区域、禁行时间通行或者在单行道逆向行驶、强行左转弯的;
  (二)不按规定超车、会车或强超抢会、随意掉头猛拐的;
  (三)驾驶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四)公共汽、电车不按站停车、在公交站点滞留等候乘客、在站点以外的行驶途中上、下乘客、在行驶中敞开车门招揽乘客和互相追逐抢拉乘客,或在规定时限内不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的;
  (五)其他机动车辆违反时限规定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或停放的;
  (六)遇有红灯或交通警察手势指挥信号时,不依次排队等候,穿插乱挤或骑压道路中心实线的;
  (七)遇有学生、幼儿列队横过道路时不停车让行的;
  (八)特种车辆、军车、甘O号牌车辆和其他装有警报器的车辆在无紧急、特殊任务时使用警报器、高音喇叭或随意停放的;
  (九)驾驶货运车、客货两用车、农用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营运性载客的。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责令其改正违章行为,处以警告,并处 100元以上 300元以下罚款:
  (一)闯红灯或不听交通警察指挥的;
  (二)发生交通堵塞后不依次等候,强行通过的;
  (三)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辆的;
  (四)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六)使用转借、骗取、伪造、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通行证或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以及伪造、向他人转借交通管理相关证件的;
  (七)公路长途客运车辆抢拉乘客、乱停乱放、造成交通堵塞的;
  (八)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及时报警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九)驾车穿插、超越或不避让执行公务的车队的。
  第四十六条 公路长途客车上设赌、诈骗、盗窃、抢夺财物或有其它扰乱乘车秩序行为,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公路巡警部门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具结悔过。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对责任人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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