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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高沙水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高沙水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2000]商字442号 2000年11月27日)
省电力工业局:
你局《关于转报高沙水电厂要求调高上网电价的函》(闽电营(2000)1068号)收悉。经研究,核定高沙水电厂含税上网电价为0.3661元/千瓦时,省电网销售结算电价为0.4361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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