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取消公交车学生本式月票的通知
(青价工[2000]330号 2000年11月27日)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公共交通汽、电车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在调整票价的同时,对票制进行了进一步改革,取消了本式月票,改由持公交IC乘车卡付费乘车办法,作为过渡暂保留了学生本票,在一定程序上方便了学生上学乘坐公交车。经五个多月的实际运作,发现学生持本式月票付费乘车方式带来制假贩假的弊端,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为取缔公交学生本票制假贩假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取消学生本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十二月一日起取消发售学生本票,学生乘车实行投币乘车方式,投币金额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学生乘坐公交车时,1元票制票价的,学生投币伍角,超过一元部分需补足差额(即原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