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
“十五”期间和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云政发[2000]201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预防和扑救森林大火的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保证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在总结“九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就进一步搞好“十五”和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努力把“十五”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度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推进西部大开发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全省森林资源和林地面积大幅度增加,保护对象增多,聚积的社会财富也在加大。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断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关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影响改革开放全局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要认真总结“九五”经验和成功的做法,严格各项考核指标。紧密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大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依法治火的原则,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坚持全社会抓保护,全民抓防火,政府负全责。加大对森林防火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和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增加科学技术含量,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增强预防和扑救森林大火的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为实施西部大开发,建设绿色经济强省和旅游文化大省作出更大贡献。
(二)“十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奋斗目标。“十五”期间要逐步完善林火预测预报和林火监测体系,使全省林火瞭望覆盖率达到70%以上。要强化林火信息网络体系和防火阻隔体系建设,使每个林区县(市、区)和重点国有森工企业森林防火办公室都配上网络终端。以重点火险区和边境地区为重点,逐步建成初步的防火阻隔网络体系。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系统,完善重点火险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组建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的防火、扑火队伍,逐步实现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杜绝特大森林火灾,使森林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避免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努力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三)“十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树立全民全社会防火意识。继续执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巩固和加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突出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抓好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考核奖惩制度。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林火信息网络体系、林火预测预报体系和防火阻隔网络体系,从根本上提高我省森林防火、扑火的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