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全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全省营业性道路
运输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0]367号 二000年十一月七日)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申请对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培训费核批的函》(鲁交运[2000]15号)收悉。鉴于该项收费已经省财政厅、物价局鲁财规(2000)3号文件批准立项,经研究,同意各级交通部门在对当地未经岗前安全生产培训的营业性道路运输从业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每人收取40元培训费(培训时间为3天18课时),教材费据实收取。培训单位不得只收费不培训,不得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