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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来陕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组织接待工作,并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承办外交部、中联部等中央机关下达我省的出访任务;指导全省外事接待中的礼宾、礼仪工作。
  (三)涉外管理处
  指导协调省级部门(不含新闻目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和涉外活动;审核、会签省级部门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安排有关部门需请省级领导人参加的外事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承担中央有关部门在陕无对应单位的外宾接待任务;负责办理省级各部门、在陕部属高校邀请外国人来华的有关手续;归口管理领事业务,负责处理在陕外国专家、“三资”企业中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负责对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四)出国管理处
  草拟我省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负责全省因公出国的管理工作;承办授权范围内出国有关手续的审核、审批工作和省级领导人出访的报批事宜;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签证(通行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公务签证及签证延长的工作;承办领事认证业务;协同有关部门对因公出国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五)新闻处
  对外国记者来陕采访活动进行审批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外国人赴陕非开放地区活动;开展对外宣传,提供宣传资料;指导省级各新闻单位的外事工作。
  (六)侨政处
  贯彻执行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督促检查;拟制本省有关侨务法规的实施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国华侨、港澳同胞来陕定居安置工作;指导地(市)政府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在陕眷属的扶贫救济工作,维护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陕投资合法权益;负责侨情调研、信访工作,办理“三侨考生”高考登记工作。
  (七)联络经济处
  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重点团队和人员的接待工作;开展对外联谊工作,了解掌握我省海外侨情和侨务信息,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台工作;办理海外侨胞、外籍华人的公益捐赠事宜;扶持侨资侨属企事业的发展。
  (八)人事处
  负责办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工作;承办办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奖惩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外交部借调我省赴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选派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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