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我省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6、管理和接待来院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我省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管理外国驻陕的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
7、负责对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外交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对外政策、业务培训;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外事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文稿。
8、指导各地、市和省级各有关部门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处理有关口岸涉外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宾参观单位的开放、调整和外事业务的建设工作。
9、办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侨务工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侨务方针、政策和法规,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省侨务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侨务事业发展的规划;开展侨务政策的宣传工作。
2、开展海外侨胞、外籍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了解掌握我省海外侨情,向省委、省政府提供侨务信息。
3、做好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的服务工作;开拓外向型侨务工作组团出访,友好交流,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
4、指导全省侨务经济工作,扶持侨资、侨眷企事业的发展,办理海外侨胞公益捐赠事宜;负责侨资和侨字号企业的认证工作。
5、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归侨和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政策问题。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办理“三桥考生”的高考登记工作和归侨、侨眷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身份审核工作。
7、负责华侨、港澳同胞来陕定居安置工作;协助县(市)政府做好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和港澳同胞在陕眷属的工作。
8、负责侨务系统职工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开展侨务研究,培训侨务干部。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外事办(省侨务办)设8个职能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统计和内宾接待工作;联系协调地、市、县外事、侨务工作;负责外事、侨务调研工作和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办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礼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