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省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0]13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00年11月24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委[2000]74号),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外事、侨务工作的直属行政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新增的职能
  1、受教育部、外交部委托审核在陕部属高校人员因公出国(境)、邀请外国人来华等事项。
  2、承办全省因公赴港、澳人员的审核、审批职能。
  (二)交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
  1、友城工作等对外友好活动移交省对外友好协会。
  2、将编辑、出版、发行《陕西外事》月刊交下属事业单位。
  (三)取消的职能
  对直属企业实施宏观指导、调控、监督和检查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省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制我省外事工作的政策、规章和工作规划;检查全省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协调全省各部门的外事和涉外活动;研究、会签全省各部门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
  3、归口管理全省外事工作,开展外事调查研究,为经贸、科技、文化、教育等合作交流提供信息,牵线搭桥;掌握全省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情况;了解和监督我省所属因公出国团组人员和在国外活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4、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核审批正、副厅局级、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签证(通行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