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分团:由省科技厅负责组建,省教育厅协助。
旅游分团:由省旅游局负责组建,省文物局协助。
工业分团:由省经贸委负责组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局、省机械行业办、省冶金行业办、省石化行业办、省建材黄金行业办、省纺织工业总公司、省建材总公司、省医药总公司、省电力公司协助。
农业分团:由省农发办负责组建,省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协助。
贸易分团:由省外经贸厅负责组建,省供销社、省粮食局、省贸易办协助。
非公有制经济分团:由省工商局负责组建。
交通分团:由省交通厅负责组建。
信息产业分团:由省信息产业厅负责组建。
国防工业分团:由省国防科工办负责组建。
10个地市分团:分别由各地市政府负责组建。
杨凌农业示范区分团:由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组建。
二、展馆设置
按照本次洽谈会的总体方案要求,陕西代表团将分别在大会的投资洽谈馆、商品贸易馆、高新技术成果交易馆和旅游交易馆设置陕西展区。
(一)投资洽谈馆陕西展区
重点宣传我省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环境,集中推出一批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营造良好的洽谈环境,面向国内外招商引资。
(二)商品贸易馆陕西展区
重点优选一批有市场竞争力、能代表我省产业优势和特点的名优新特产品,进行展示、展销和宣传,努力扩大地产品的销售。
(三)高新技术成果交易馆陕西展区
以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为重点,集中展示我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民营科技企业近年来开发的高、新、精、尖科研成果,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跨省区市实现产业化。
(四)旅游交易馆陕西展区
面向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展整体宣传促销,促进我省与东西部各省区市旅游业的交易与合作;开展重点旅游景点建设的招商引资活动。
各分团的展位分配,待洽谈会总体展位设计完成后,再另行通知。展位费收取标准为每个标准展位平均收费3000元。各分团展位费按照各馆分配的展位数,并经会展部核准后,于2001年3月15日前统一上缴办公室。
三、各分团参展范围和组展责任
(一)参展范围
工业分团、农业分团、非公有制经济分团、交通分团、信息产业分团、国防工业分团和10个地市分团、杨凌农业示范区分团,分别在投资洽谈馆陕西展区设立招商引资展位。
工业分团、信息产业分团、国防工业分团、贸易分团和10个地市分团,要在商品贸易馆陕西展区设立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