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时期的政府法制工作,全面深入地推进我市依法行政,我们要按着“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根本要求,高度重视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一是要及时研究新问题、新情况,积极提出好的建议,给政府当好参谋。二是要结合立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搞好调查研究,提高工作层次,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及时反映我市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情况。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向市政府法制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四是要注意培养选树依法行政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的先进经验;定期组织召开理论研讨或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各部门法制工作的指导和推动。
九、加强领导,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的领导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切实加强对政府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领导。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各县(市)区、各部门的一把手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实施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主要领导要带头研究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经常深入第一线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了解、掌握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领导,要摆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行政管理观念和习惯做法,自觉在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把自己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做法律的忠实执行者、坚定维护者和自觉遵守者,时时处处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做严格守法、执法的表率 。要建立并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每半年组织参加一次法制讲座,国家颁布重要法律、行政法规后,要及时组织专题学习。要注意及时总结学法的好经验,同时要抓住执法过程中的反面典型,教育和督促各级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守法。市政府法制局在每年的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要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领导 抓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
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按照国务院这次机构改革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选拔、关心、培养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适应本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任务。关于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法制机构问题,要在机构改革中给予统筹考虑,切实把政府遇到的法律问题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