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实施依法行政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中心任务,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认真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管理经济与文化事业及社会事务,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全面开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实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行政执法活动做到公正、公开、合法,保障各项法律制度得到切实全面的实施;行政机关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健全并能正常有效地发挥作用,基本实现政府活动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三、探索新的立法工作方式,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是推动依法行政的基础。针对前一段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下一步我市要在加强立法的同时,突出抓好立法质量,探索新的立法工作方式。一是要增强立法的科学性、计划性、适用性和应急性。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立法计划。立法计划一经下达,就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二是在坚持以往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同时,要对立法工作方式进行改革尝试,探索立法“社会化”的路子,由立法过程中的部门起草向社会起草方向转变,充分利用“外脑”的作用,聘请一些教授、专家作为政府立法的咨询员,并参与立法起草工作;坚持广泛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程度,避免部门立法的权益倾向问题。政府要加强对立法起草工作的指导,加大起草过程中的组织协调、调研论证工作力度。三是要进一步规范立法程序,按国家《
立法法》和新的形势要求,着手修订原有的立法程序,同时加大立法审核工作中的协调工作力度。继续实行立法目标责任制,搞好目标责任的分解和落实,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