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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永安力源联办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永安力源联办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2000]商字462号 2000年12月5日)


省电力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转报永安力源电力有限公司联办电站上网电价的函》(闽电营(2000)1279号)收悉。经研究,核定永安力源联办电站含税上网电价为0.30元/千瓦时,省电网销售结算电价为0.37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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