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永安力源联办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永安力源联办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2000]商字462号 2000年12月5日)
省电力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转报永安力源电力有限公司联办电站上网电价的函》(闽电营(2000)1279号)收悉。经研究,核定永安力源联办电站含税上网电价为0.30元/千瓦时,省电网销售结算电价为0.37元/千瓦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