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
199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文件,市局也颁发了《大连市地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大地税所发[1998]137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对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也是税收收入的一个增长点,但是在三年的工作中,我们对于事业单位征税感觉到困难很大,尤其是去年单位对事业单位执法检查,使我们看到阻力是多方面的。尽管如此,今年,我们仍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从基础性工作抓起,抓政策宣传辅导,抓税务登记,把工作做到前面,把该收的税款收上来。
(五) 及时上报汇算清缴报表和工作总结
各基层局在汇缴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仔细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要做好各种报表的编报工作。财务决算汇总表,所得税税源年度报表的编汇,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编报及时;要注意报表的勾稽关系;要认真地写好各报表的情况说明书;要有数据、有事例、有变化原因、有措施、有建议。
各项总结及报表的报送时间:
1. 集体企业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于次年5月10日前报送市局。
2.所得税税源分析报告随同所得税税源报表于次年4月26日前报送市局。
3.重点税源分析报告随同重点税源报表于次年4月20日前报送市局。
4.汇算清缴和企业财务决算工作总结于次年5月10日前报送市局。
5.减免税项目表于次年4月30日前报送市局。
6.私营企业各种报表、资料,参照城镇集体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二OOO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城镇集体企业财务决算有关业务问题的规定
1.关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有关税务处理问题
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企业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这些年限与各行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存在一定差异。企业可选择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报税务机关备案,但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随意更改。若企业选择税收规定的折旧年限,财务核算上也应做相应的调整。
若企业的一些原有的固定资产已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提取折旧了,可以从2000年度开始按税法的规定调整自己的折旧年限。剩余折旧年限的确定,应按已提折旧的年限与原折旧年限的比例,对选定折旧年限进行分配,据以计算剩余折旧年限。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