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整改火灾隐患,坚决防止重大、特大以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今冬明春防火安全检查要以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在全面深入检查的基础上,狠抓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检查。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逐级落实检查整改责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格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各自实际,组成若干个检查组,由区县领导分别带队,对辖区各单位及居民区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狠抓重点行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并成立7个联合检查组:
第一组: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市化工医药管理局参加,主要对天然气站、液化气站、石油化工企业、燃气市场等燃气行业进行检查;
第二组:市商贸委牵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参加,主要对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以及餐饮、商业网点进行检查;
第三组:市文化局牵头,市教委、市卫生局参加,主要对文化娱乐场所、医院、学校进行检查;
第四组:市人防办牵头,由各区县人防办参加,主要对人防地下工程进行检查;
第五组:市建委牵头,市轻工局参加,主要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检查;
第六组:市文物园林局牵头,市旅游局参加,主要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点进行检查;
第七组: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公安局、市劳动局参加,对各区县政府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职责分工,狠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依法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限期内不能整改的,依法实施处罚,该停的坚决依法停业,该取缔的依法坚决取缔;对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通过签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书等多种形式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彻底根除火灾隐患;对被依法责令取缔的单位,工商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注销其营业执照;对那些长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要在元旦、春节前通过新闻媒体分批进行公示曝光,对公示曝光后仍不整改的,依法坚决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灭火执勤备战和消防安全值班,充分发挥特勤装备作用,及时扑救各类火灾
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执勤备战,从思想、战术、装备、器材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要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以消防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以及存在重大隐患单位为重要目标,制定扑救重大火灾作战预案,进行模拟演练,提高灭火制胜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能够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及时成功扑救,把火灾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各企事业单位要对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进行全面的教育整训,组织学习冬春季防火、灭火知识,开展灭火实战演练,要加强节假日及夜间消防安全巡逻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和各级值班人员,落实消防安全值班责任,坚守值班岗位,忠实履行职责,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做到及时报警,及时组织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