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关于江苏巨龙水泥集团有限
公司、徐州煤矿机械厂、省机电研究所
三单位隶属徐州市管理的通知
(2000年11月29日 徐政发[2000]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2000]13号文和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0]69号文件精神,江苏巨龙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煤矿机械厂、省机电研究所等三个企业(单位)已于今年六月份由省直属企业成建制划归徐州市管理。为了做好江苏巨龙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等三个企业(单位)与市有关部门的业务归口管理衔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江苏巨龙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等三个企业(单位)划归地方管理,是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换,增强地方经济实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要认真做好业务衔接工作。目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江苏巨龙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和徐州煤矿机械厂已属市管企业,省机电研究所划交徐工集团。市有关部门要主动与上述三个企业(单位)联系,相互配合,共同负责,积极完成人、财、物的衔接工作,理顺企业与地方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