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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道302线万阿公路官渡至大竹河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道
302线万阿公路官渡至大竹河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川交公路[2000]227号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省道(S302线)万阿公路官渡至大竹河段改建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立项请示》(达市府函(2000)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省道(S302线)万阿公路官渡至大竹河改建段长61.2公里,按二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建。总投资控制有8131万元以内,其中:无偿部分投入为5132万元;有偿部分商请银行贷款3000万元。根据《四川省贷款、集资修建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管理办法》,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贷款、集资修建公路的政策规定。同意该项目按收费还贷公路性质立项,待工程交工验收后经审查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该项目建成后要求收费年限控制在10年以内,收费标准控制在0.15元/吨.公里,全线设收费站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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