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方信院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市价房发[2000]350号 二000年十二月十二日)
西安方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方信院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暂行规定》考核,确认方信院小区为丙级收费单位。应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日常维修养护费、交通工具保管费、辆占道停放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五、本批复从二000年十二月份起执行。
附件:一、方信院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二、室内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三、室外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附表:
一、方信院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住宅用房
管理服务费 8.00元/户·月
日常维修养护费 0.18元/M2·月
二、室内车辆保管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辆·月) 非常住户(辆·次)
白天 夜晚
摩托车 15.00元 0.50元 1.00元
自行车 3.00元 0.10元 0.20元
三、室外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辆·月) 非常住户(辆·次)
白天 夜晚
小型汽车 50.00元 2.00元 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