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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方信院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方信院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市价房发[2000]350号 二000年十二月十二日)


西安方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方信院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暂行规定》考核,确认方信院小区为丙级收费单位。应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日常维修养护费、交通工具保管费、辆占道停放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按月收取。需要预收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五、本批复从二000年十二月份起执行。
  附件:一、方信院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二、室内车辆保管存放收费标准
     三、室外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附表:

一、方信院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住宅用房
  管理服务费     8.00元/户·月
  日常维修养护费   0.18元/M2·月

二、室内车辆保管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辆·月)  非常住户(辆·次)
                白天   夜晚
  摩托车  15.00元     0.50元  1.00元
  自行车  3.00元      0.10元  0.20元

三、室外车辆占道停放收费标准



  车辆种类 常住户(辆·月) 非常住户(辆·次)
               白天  夜晚
  小型汽车 50.00元     2.00元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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