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水资源委员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0]1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缓解水资源紧缺的局面,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水资源委员会。
市水资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本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有关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重大问题。
市水资源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刘 淇 市长
副主任:岳福洪 副市长
汪光焘 副市长(常务副主任)
委 员:柳纪纲 市政府副秘书长
袁振宇 市计委主任
金生官 市经委主任
单霁翔 市规划委主任
吴绪玉 市建委主任
阜柏楠 市市政管委主任
聂玉藻 市农委副主任
吴世雄 市财政局局长
刘汉桂 市水利局局长
宋希友 首都绿化办主任(市林业局局长)
赵以忻 市环保局局长
付韶华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