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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南充市298个人智能号码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南充市298个人智能号码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川价函[2000]331号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南充市物价局:
  你局南市物费字(2000)101号《关于确定我市298个人智能号码业务资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入网费:20元/户。
  二、月服务费:个人智能码10元/户,语音广告通50元/户;传真广告通50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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