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物价局、水利厅关于日照奎山南工业区供水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水利厅关于日照奎山
南工业区供水工程供水价格的批复
(鲁价格发[2000]420号 二000年十二月八日)


日照市物价局、水利局:
  你们《关于奎山南工业区供水工程向日照发电厂、木浆厂供水价格的请示》(日价管字[2000]5号)收悉。经研究,确定你市奎山南工业区供水工程向日照发电厂、木浆厂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05元。供水计量点为电厂、木浆厂泵站取水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