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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商品市场规划委员会、沈阳市商品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清理和整顿沈阳市移动通讯器材市场的通告

沈阳市商品市场规划委员会、沈阳市商品市场管理委员
会关于清理和整顿沈阳市移动通讯器材市场的通告


  当前,一些企业和个人未经市有关部门批准,随意通过租赁柜台的形式经销通讯器材或自办小市场,严重扰乱了通讯市场的经营秩序,给消费者造成严重危害。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加强清理整顿市场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对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人民政府曾于1998年6月23日、8月4日两次发出关于清理整顿全市通讯器材市场的通告,并确定沈阳东北通讯市场为全市唯一指定的经营各种有线通讯、无线通讯、计算机网络通讯的经销产品、配套产品及元器件的专业市场。
  二、本通告再次明确,未经市市场规划委员会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许兴办任何市场;不允许以出租柜台的形式从事市场交易行为;今后凡经营通讯器材的单位或个人,原则上一律进入沈阳东北通讯市场,有关部门对开设门点经营通讯器材的要从严掌握,切实支持和保护专业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三、由市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缉察队,依照国家有关管理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凡违章设立、无行业管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和个体门点一律取缔,凡经销走私、假冒伪劣商品坑骗顾客的,一律从严惩处,触犯刑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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