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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山南地区三小开办英语夜校班收费申请的复函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山南地区三小开办英语
夜校班收费申请的复函
(藏价费字[2000]第121号 2000年12月5日)
山南地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山南地区三小开办英语夜校班收费的申请》(山计价字[2000]40号)悉。你地区三小开办的英语夜校班,不属九年义务教育,且招生办法本着学者自愿的原则,此项收费项目属服务性收费,应由你局根据你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自治区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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