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土地受益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成办发[2000]97号)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土地市场的管理,活跃土地二级市场,进一步规范土地收益金的征收工作,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的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附后)。
调整后的土地收益金征收工作,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土地级别、土地用途和建筑面积实行定额收费,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
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
居住用地 综合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
一 60 280 480-530
二 50 240 420-480
三 45 200 360-420
四 40 150 300-350
五 30 120 240-280
六 20 60 100-130
七 10 30 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