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电力工业局
关于企业自备电厂上网电量电价的通知
(鲁价格发[2000]428号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齐鲁石化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
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山东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876号)和省计委、省物价局、省电力局《关于公布全省2000年电价调整方案的通知》(鲁价工发[2000]267号)的规定,齐鲁石化公司和胜利石油管理局企业自备电厂20%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确定为285元/千千瓦时,销售电价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876号文件公布的销售电价表中电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