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市政发[2000]153号 2000年12月25日)
新世纪的第一个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了切实做好2001年春运工作,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200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运行[2000]1104号)精神,结合我市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员和物资流量在逐年增长。根据国家经贸委预测,2001年春运的客流量将有所增加,因此,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保证圆满完成2001年的春运工作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200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另文通知),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全市的春运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春运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和本部门的春运工作。
二、充分做好运输准备工作,提高应变能力
根据国家经贸委的安排,2001年的春运期限自1月9日起至2月17日结束,共计40天。
春运期间旅客流量大,流动时间和方向相对集中,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本着“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安全有序、运送及时、服务到位”的指导原则,做好运力准备工作,调查掌握旅客流量流向,研究客流变化规律,做好运量预测,合理安排运输能力。特别是对于春节前后的高峰期,要心中有数,储备适当运力,提前制定周密的运输应急方案,做到有备无患。要根据春节假日期间探亲、访友、旅游客流量增加较多的情况,适时增加中短途和旅游热线的运力投放,以适应假日客运市场的需求。
铁路部门要重点做好客流集中时期及主要运输线路的运力安排和客运组织工作,做好加开临时客车的准备,安排好备用车辆及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缓解运输紧张的状况。公路交通部门要根据客流调整线路和运力,对各种运输车辆加大管理力度,杜绝随意脱班晚点,并积极根据客流需要组织长途直达运输,对加班车和应急运力应预有准备。民航部门要加强热线、热点地区航班的调整,安排好加班、包机的飞行,确保港、澳、台胞、华侨回祖国大陆探亲及国内、外旅客乘机旅行、旅游的需求。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做好市内客运工作,科学调配运力,必要时延长营运时间,增加班次,满足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并注意做好与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客运的集、疏运衔接工作。出租车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出租车辆的组织管理,做好对经营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驾驶人员遵章运行,合理收费,保证安全,热情服务。各运输部门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加强相互协作配合,组织好各种运输方式衔接联运,共同保证春运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