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价格法制建设与征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积极配合《
价格法》的宣传贯彻和一系列价格法规的制定实施,加强对《物价公报》的宣传,扩大影响,把《物价公报》征订工作作为贯彻《
价格法》的一项具体措施来抓。同时,要把《物价公报》作为宣传贯彻价格法规政策和实行依法管价、依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实现《物价公报》征订工作与整个物价工作的有机结合,促进征订工作的开展。
2、挖掘潜力,扩大征订发行范围。
首先,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消灭发行空白区,保证全区每个盟市、旗县都有一定规模的发行量,逐步扩大价格法规政策的发布范围和影响面,消除发行死角;
其次,要把发行重点放在有价格和收费行为的行政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公用事业、教育卫生、医疗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垄断行业单位。抓住重点,全面突破。
3、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征订方法。
一是要充分利用价格检查、收费年检、调定价格、药品登记等日常价格管理监督工作的时机开展征订;
二是要充分借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联系广的工作特点推动征订;
三是经过对本单位和其他社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后,在保证征订质量的前提下,聘用其上门征订,积极拓宽征订渠道。
三、加强对征订工作的管理,提高征订发行工作的质量。确保《物价公报》、《市场参考》通过各个环节顺利送到订户手中,是关系发行信誉和影响今后发行数量的一个大问题。因此,要加强对征订发行工作的管理,提高对广大订户的服务水平。一是本着“谁发展的订户谁负责的原则”,要从第一个环节做起,让订户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制订单。各负责征订的单位要建立订户档案,按期走访订户,对不能及时收到报刊的订户,要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认真解决。对订户要实行全过程的优质服务,确保将《物价公报》、《市场参考》按时送到订户手中;二是在征订工作中要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好耐心的宣传解释工作,不搞强行征订,更不能搞重复征订;三是加强对征订款的管理,要继续坚持“单到款到、款随单走、一批一结”的做法,坚决杜绝拖欠征订款现象的发生。各盟市都要建立《物价公报》、《市场参考》征订账目,要做到每月与自治区核对一次账目,达到月结月清。年底,对按时完成征订任务且按时足额上交征订款的盟市,自治区将给予表彰奖励。